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地方债管理被各级政府视为要务。地方政府发专项债既能实现补民生领域短板,又能缓释地方隐性债务,一举两得。

 

地方政府:快点儿发债

 

事情要从上个月说起。8月14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刚刚公布了前7个月的数据,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为5.5%,创下新低。8月14日下午财政部就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对地方政府大喝一声:“快点儿发债!”

 

该“意见”明确要求,要求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这意味着近1万亿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7月~10月四个月内集中完成。

 

据媒体统计,事实上,7月份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明显提速,河北、黑龙江、上海等19个省份发行近2000亿专项债券,较上半年月均612亿的发行规模大幅上升。8月份以来,已有河南、天津、云南、山东、吉林、厦门、湖南、陕西、新疆、江苏、黑龙江、海南、广东、浙江、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先后发债。

 

金融机构:快点儿买债

 

那边地方政府发债热闹,这边金融机构买债也不平静。财政部、银保监会两大主管部门联合出手,催促金融机构:“快点儿买债!”

 

据媒体统计,在8月一个月内,财政部在其官网先后发布三份文件,即《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从不同角度优化发行程序,提高发行效率,提升债券的市场化水平。

 

财政部决定实行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制度,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就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专门组建承销团,也可以沿用公开招标方式下的承销。此外,文件对公开承销流程、公开承销现场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在事实上有力地促进了承销工作的开展。

 

银保监会于9月初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债券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不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6号)的相关规定。政信投资集团专家认为,此举将有力促进地方专项债承销工作的推进。

 

专项债可缓释地方隐性债务

 

目前专项债主要有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等交通类专项债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针对的都是地方政府的项目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融资平台的功能。众所周知,地方融资平台的职责就是为政府融资,正因为如此要求地方政府剥离融资平台债务的偿债责任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地方融资平台的大量存在是地方隐性债务存在的温床。政信投资集团专家分析认为,现在,有专项债的合理合法存在,可以满足地方政府一定程度的融资需要,就会缩减地方融资平台的存在空间,也会对地方隐性债务形成控制。

 

专家分析认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具有透明性的特征。专项债的发行是公开公正的,专项债的偿还可以通过项目收益和地方政府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所有的立项、发行、还款过程可以纳入到现行的预算收支表内。这就比融资平台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小很多。一般来说,地方融资平台为了融更多的资金,必然会美化自己的利润表。而美化利润表的方式一般就会通过抬高土地资产的价格。同时,在还款时也要依靠卖地形成现金流。

 

政信投资集团专家认为,围绕转型债,中央和地方要形成更多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供给,以专项债逐步代替地方融资平台的功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缓释地方隐性债务。目前,中国政府正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给市场以更大的发挥空间,发专项债在这一方面能给地方以更大的助力。因此政信投资集团专家建议,可将发专项债的工作内容列入地方政绩考核的内容,通过引入债券市场风向标,更好地引导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能更好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责权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