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建设事关大局,需要协同推进。今年5月1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的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上,提出要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重在落实。一是政府部门要将信用联合奖惩贯彻到行政履职中。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守信的社会成员给予支持与便利,对失信的社会成员予以约束和惩戒。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市场性、社会性的奖励约束机制。支持社会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市场交易和政务信息,完善征信产品与服务。不断健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构建金融领域对守信的联合激励和失信的联合惩戒。三是要切实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着力提升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和责任处理机制。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陈洪宛在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现场致辞中表示,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的成立,正是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潮流。作为国内第一家以政信领域学术研究、决策咨询、学科培育、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为主要职能的高校智库,作为政信领域学术研究、战略咨询、金融服务的开放性公共研究机构,我希望中财政信研究院在中央财经大学和政信投资集团政信金融服务集团的共同努力下,能够建成一个开放的、跨学科的、多专业视角的智库平台,为我国政信研究贡献更多的力量,共同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当时。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社会的基本道德要求。现代社会,诚信的规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更明晰的呈现。以诚信为价值内核的契约关系,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PPP模式就是其中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纪司长曾表示,“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约精神是PPP模式的基石,这个契约精神也正是长期中国市场建设基石。如果PPP没有信用基石,就谈不上各类资本的踊跃参与。”在政信领域理论研究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健全的的社会信用体系将对政信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