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贸促会陕西自贸区服务中心主办,政信投资集团(北京)投资基金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2019西安PPP项目对接和法律服务研讨活动”在西安成功举办。

 

大会上,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就“碑林智慧社区PPP项目”推进情况予以介绍。以下是碑林区民政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原文。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按照通知要求,下面我代表区民政局就“碑林智慧社区PPP项目”推进情况予以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下半年来,区民政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负责实施碑林智慧社区PPP项目。该项目立项后,在区PPP办、区财政局和咨询机构以及行业专家的反复论证下,制定了《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实施方案》、《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可行性报告》、《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项目建议书》等。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四个方面:

 

1、项目建设内容: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主要建设一个“智慧社区大数据平台”,包括七个子项:即“智慧政务”“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区服务”“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安全生产”“智慧停车服务”等7个应用模块,各子项预留扩展接口,方便未来西安市、碑林区打造整体智慧城市。项目总投资为17578.4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654.1万元,建设期利息742.68万元,流动资金1181.67万元。

 

2、项目建设依据及效益:2016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等。本项目通过智慧化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改变原有的社区管理方式。通过社区服务站与智能化开放服务平台的结合,对已有的服务业务进行整合,从而有效提升社区服务站的效能,将社区服务通过技术手段真正做到实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碑林智慧社区”。

 

3、项目运作方式:釆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由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政府负责项目监督、调控、绩效评价等,合同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将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移交给政府部门。

 

4、合作期限及回报机制:项目合作期限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经营收入包括智能安全生产服务烟感营业收入、智能安全生产服务燃气营业收入、智慧停车服务营业收入、社区服务项目经营收入、第三方业务接入服务收入、增值性服务收入。建设期内政府不支付费用,本级财政从运营年度2021年开始支付,10年共计支付4720.05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20日,“碑林智慧社区PPP项目”通过市财政局入库评审后,并同步报送省财政厅(省PPP中心)进行审核。

 

2019年3月22日,省PPP中心向我区反馈了项目的审核意见,主要包括:

 

1) 建设成本30%没有和绩效考核挂钩;

 

2) 物有所值评价专家组成缺少“行业”专家;

 

3)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批复为同一天(2018年7月30日)。

 

另外,碑林区委、区政府要求西安碑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的政府出资代表,出资金额35.16万元。

 

针对省PPP中心反馈的意见,我局会同区PPP办、区财政局以及项目咨询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

 

2019年7月30日,区PPP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接受省财政厅PPP中心专家组询问和答辩,并根据专家组的意见重新进行修改完善。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省PPP中心并上报国家审查。

 

三、该项目困惑和难点问题

 

1、项目建设内容过于宽泛。该项目建设一个“智慧社区大数据平台”,包括七个子项。即“智慧政务”“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区服务”“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安全生产”“智慧停车服务”等多个领域,可以说项目涉及面宽、涵盖内容多,区民政局很难把控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建议将智慧社区PPP项目纳入全区“智慧城市”统一实施。

 

2、政府绩效监管难以把控。智慧社区领域PPP项目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开展项目建设运营时期的绩效监管和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质量、价格、服务水平和财务等方面的监管有一定难度。也就是说要建立合理的收益机制,在保障社会资本获取适当利润的同时,防止收益过高而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3、后期运行管理有一定难度。该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和服务领域多,后期如真正进入招投标环节时,有无能力承接该项目的企业难以掌握,项目的边界难以划分,相关方的责权利不易界定,这些都为PPP项目的顺利推进带来影响。因此必须由具有一定实力的专业技术咨询团队与有实力的企业来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