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平(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专家)

 

在新形势下,中央也提出地方融资平台包括PPP要转型发展,对项目的融资模式和流程,就要实行规范管理。围绕这个话题,我谈一下我个人的两点思考,因为这个主题既包括融资平台,也包括PPP。

 

先说融资平台,融资平台按照中央的要求,叫剥离政府融资功能的,剥离了政府融资功能意味着什么?融资平台不是原来的盘手,不是原来的引资融资机构,应该怎么样走呢?我个人的思考有以下几点:

 

1)回归融资平台应该有的地位,不应该是二盘手,应该是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政方针来讲,应该定位为公营企业,或者是公益性国有企业,这是一个定位。

 

2)“三不”原则,投资范围不应该越位;不应该利用相对于其他主体,利用其特殊的地位,挤出民间资本的投资机会,排斥民间资本的投资机会。

 

3)既然是转型,就要实现主体分开,明确政府与融资平台。政府与国有企业公共服务类的责权利关系要切割清楚,这里面责权利的关系要明晰。

 

4)一定要从原来二盘手的角色,从做完了再说,做了再算账、再做转型的“摊派任务”模式,转变成为做之前先做好规划和测算,看看有没有可持续融资,财务可行性、风险可控性,算完了再做的转型。

 

5)我个人一直在呼吁的事情,平台公司要立法,一个平台公司最好要立法,把与政府的责权利关系确定为法律关系,而不是行政关系。

 

圆桌对话还有一个主题是PPP提质增效,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确实很多的PPP项目确实做的很差,我一直在想怎么样提质增效的问题?我们说PPP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要引入专业的咨询机构,这肯定是原则要求;引入专业的投资人,也是原则性的要求。包括金融机构,要懂PPP交易结构、基本原则,也是对金融机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要求。

 

3P的第一个P,是目前PPP提质增效最重要的短板,现在很多PPP项目里面第一个P,是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基本上不是由地方政府发改、财政部来担当。发改、财政多多少少了解一下,最大的问题是行业部门充当第一个P,也就是PPP项目的行业部门,非常不专业,他们长期以来做了公建公营的项目,政府出钱搞建设去融资,我们这么多年都是这样做的。PPP对地方很多专业部门都是很大的专业考验、全新的挑战。所以,从地方来说分散到各地方部门去作为实施机构,是不是合适?我个人建议可否由地方成立各种各样PPP管理机构,有的叫PPP管理办公室,有的叫PPP管理中心,有的叫PPP中心,按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要求,地方PPP管理机构,不是单纯的管理和审批,而是直接作为政府授权的PPP机构去直接操作PPP项目。这样的话做PPP项目的专业能力是不断上升的,干一个项目总结经验,第二个项目又总结经验。这是我个人的不成熟的看法,希望能跟各界深入地沟通和探讨。

 

简单总结一下,从融资平台转型与PPP提质增效,我个人把导向与趋势提了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要回归职能。第二,要规范融资平台的行为。第三,遵守规则。第四,转变角色,从单一的作为融资平台转为投融资平台,要有产业引导投资的功能。